一方面是逐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范围,一方面是研究相关人民币回流的举措,上海力图双管齐下,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同时加快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 19日举行的“2010年浦东新区外资新政策推介会”上,上海市商委外国投资管理处副处长汤超表示,今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出口企业只要没有不良记录,基本上都可以纳入试点范围内。”而由于进口业务不涉及退税事宜,因此限制就更小。 据了解,自从去年7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截至今年3月25日,上海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达到73亿,约占全国的50%。参与试点的单位首批有92家,第二批已经上报的达963家。 当然,这对于上海庞大的进出口业务来讲,并不是个很大的数目。数据显示,去年上海的外贸进出口总额2777.3亿美元,其中出口1419.1亿美元,进口1358.2亿美元。 在今年3月29日举行的第三届长三角金融论坛上,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曾透露,上海将在国务院和各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扩大试点,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扩大企业试点的范围和境外试点的范围。 不过,一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手中日益增多的人民币就需要进行运作,以便于在汇率和市场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实现保值增值。而只有使流入外商手中的人民币有“用武之地”,也才能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但是目前,除了进口境内商品和服务,存放开户行或者兑换外币之外,境外机构手中的人民币还没有太多的合法运用的渠道。 因此,屠光绍在上述论坛上也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业务循环。除了企业微观的进出口、融资安排、出口报关等“小循环”,还需要完善人民币的进出、回流、金融配套等方面的“大循环”。 也是在第三届长三角金融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苏宁指出,由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在资本项下完全没有可兑换的情况下开展的,因此就需要探索如何发展人民币贸易。他指出,央行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同时央行也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这样可以使得流到境外的人民币在境外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收益。 汤超表示,目前相关方面正在研究资本项下的境外人民币出资问题。“从法规上讲,不管是《中外合资法》还是《中外合作法》,都没有强调一定要用外币出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没有境外投资者用人民币出资。” “目前已经有2个企业提出来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也希望这样的案例能够多一些,然后我们向商务部、外管局去提出这方面的要求。” 汤超还向在场的50多家境内外中介机构以及企业代表发出了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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