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十一”国庆节假日临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对“十一”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自9月25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资讯,行情)和燃料油(资讯,行情)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高于9%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二、自10月6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9%恢复至原比例。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9%调整为8%。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9%调整为8.5%; 三、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外,因“十一”国庆假期,根据交易规则,我所上市品种中,燃料油8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为9月26日。铜、铝、锌、天然橡胶、黄金810合约交割月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9月26日。近期国际国内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市场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十一”期间的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交割预期,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处理好各合约的非整倍数头寸以及黄金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并加强保证金管理。希望各会员单位根据投资者及相关品种的风险大小,适度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十一期间调整黄金、白银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及相关参数通知 为防范十一长假期间国际市场金价出现大的波动风险,交易所调整Au(T+D)、Au(T+N1)、Au(T+N2)、Ag(T+D)合约的保证金水平,具体程序为:9月25日(周四)日终清算时,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为13%,同时9月26日(周五)的涨跌停板比例调整为10%,违约金比例调整为11%。若10月6日(周一)未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当日日终清算时恢复10%的保证金比例,次日的涨跌停板比例恢复为7%、违约金比例恢复为8%。 9月25日(周四)日终清算时,对全部AuT+D、Au(T+N1)、Au(T+N2)、Ag(T+D)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届时请持有该合约的会员和客户提前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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