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几家期货公司可能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下称“金交所”)会员的传闻甚嚣尘上。不过,金交所理事长沈祥荣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并不知道有期货公司将成为金交所会员,“以前曾有期货公司口头提过,但没有正式申请。”而成为传闻主角之一的经易期货总经理张必珍昨日也对《第一财经日报》指出,经易期货并没有申请金交所会员,也不知传闻中经易期货将成为金交所会员之事。 “期货公司目前想成为金交所会员不太可能,它们属于两个体系。”张必珍坦率地说。的确,当前期货公司属于证监会系统,受证监会监管。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而金交所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其黄金业务被认为是现货经营。对于期货公司来说,是否有资格代理现货业务,成为了其能否打入金交所的第一道门槛。 有趣的是,《第一财经日报》在采访中发现,包括金交所、期货公司在内的各方不约而同地把这个“主裁判”的角色抛给了证监会。“我们当然欢迎期货公司成为金交所的会员。中国人民银行这边可能好说,关键是期货公司能否得到证监会的批准。”沈祥荣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至于可能性,则要看期货公司做工作的程度如何。证监会的工作我们也做不了。” “按规定,目前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可否代理现货业务,还需要看证监会的意见。” 金鹏期货副总经理喻猛国也如是指出。 目前,市场对证监会的态度也极尽揣摩之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证监会可能会对期货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一定调整。但是否准许期货公司开展较为特殊的金交所的现货代理业务,还不得而知。而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证监会是否准许期货公司成为金交所的会员。 相比证监会的“不可捉摸”,金交所则显得非常直接。沈祥荣明确表示:“如果期货公司进来的话,肯定被划入综合类会员。” 按照金交所目前的会员结构体系,共有金融类、综合类和自营类三类会员。其中,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他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类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沈祥荣的表态意味着期货公司今后可能在做经纪业务的同时,也有可能涉足自营领域。不过,沈祥荣同时指出,期货能否开展自营业务,首先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准。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公司即使能够成为金交所会员,届时恐怕也难以涉足自营业务。 期货公司能否入主金交所的另一个“拦路虎”则是有关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金交所业务的规定。目前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金交所交易,只能通过银行代理。 “期货公司开展经纪业务的话,做个人客户的经纪才比较现实。如果期货公司只能代理机构客户,那成为金交所会员又有何意义?金交所本身已经有那么多机构会员了。”喻猛国如是说。金交所网站显示,目前已有机构会员156家。 “而如果期货公司成为金交所会员,主要由证监会监管还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到时也是个问题。”喻猛国说。也就是说,在一系列法律和监管问题尚没有理清的情况下,期货公司成为金交所会员一事,恐怕短期内也只能是“美丽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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